《春秋》

呃,你好,我叫艾伦,是个记者。我已经为工作努力很久了,终于争取到了一个全权由我自己负责的一个采访并将其做成个人传记,来自我的童年偶像,卢修斯,卢修斯·雷恩哈特。

哦,他是一个法国作家,少年时期就开始创作,至今已抱有奖项数不胜数,如今78岁的高龄了,在英国伦敦定居修养,时不时还会创作一些作品。雷恩哈特先生是一个非常不喜欢与人接触的作家,他很少答应接受采访或者一些聚会,日常生活的食物采购与必要的活动都由他的保姆或者是好友代替,从他19岁发表第一本书《郁郁寡欢》开始,至今他接受采访和签售会的次数一只手就数的出来,而流传出来的照片也就那么几张,一张是他少年时期高中毕业的照片,照片里的男孩用发绳捆着及肩的亮金色长发,身上穿着一件白衬衫,外面披了件修身马甲,神色淡然。还有几张就是他青年时期的,也是面无表情。他看起来冷淡极了,他的文笔也是非常的锋利。一个极其擅长描述人物内心的作家,对景物的掌控也达到了一种境界,几乎每一本书都是大悲剧,他鲜少写死过哪一个笔下的人物,却能让大家感觉到触及灵魂的痛苦。我一向是一个不看这方面文学的人,但是我太喜欢他的文笔了,那么流畅,那么轻描淡写的就能割破人的心脏,我几乎有一面书柜全是他的书。其实他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还好,并没有残酷到这种境界,但自从他34岁以后几乎每一本书都是冲着羞辱你,刺痛你去的,听说那段时间他与他爱人分手了,但我并不了解这方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个离他而去的恋人真是就是助了他通往神坛的一臂之力。

我和雷恩哈特先生约定的时间是下个周星期四,星期四,总是让大家感到焦躁与烦闷。而我不是,我将见到我喜爱了将近20年的作家。

和雷恩哈特先生约定的时间到了,我将前一晚上就仔细打量过的三件套套在身上,并且认真的查看了自己的头发的发蜡有没有抹的均匀,并少许洒了些香水。我知道,雷恩哈特先生非常不喜欢不修边幅的形象。大概是因为他家从小就是贵族教育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他非常不愿走动的原因,大概是他不愿意在公众面前露面的原因,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满头大汗的样子,开心微笑的样子,生气愤怒的样子,除了淡漠的表情之外,我从来没见过他脸上出现其它的模样。

也许,我今天就可以看到这些表情。

我带着两位助手走到雷恩哈特先生家门口站定,我敲了轻轻三声,管家迅速帮我开了门,并引导我们走向会客室,管家叫我稍等一会儿,说先生稍后就到,然后给我上了三杯红茶放了一些糕点在桌边,事实上我是有一点饿的,但我并不敢动,生怕雷恩哈特先生对我留下什么不美好的印象。比如说,贪吃。我拿起红茶抿了一口,对两位助手说不要碰糕点,有些紧张的握紧了手边的稿子。

指挥着助手布置好摄像机,这时雷恩哈特先生也刚好进来了。

哦,我的上帝,岁月待他不薄。银白了的头发还是那么浓密,束成一束用发绳垂在脑后,身着一套酒红色的绸衣绸裤,外面随便披了一件长袍,虽然脸上皱纹遍布,却依旧是神色清醒,眼神凌厉。他还是那么好看,那么美。

"您好,雷恩哈特先生,我是艾伦·佩斯,很荣幸能来亲自制作您的个人传记。"我站起来朝他微微鞠躬,手心开始沁汗,整个人紧张的快要爆炸。

他朝我点了点头,开口说:"你好,艾伦,很高兴认识你。不用叫我先生,叫我卢修斯就好。"

"好的,卢修斯。"我面上没有显示出什么,但是内心都快要开花了,天啊,他叫我艾伦,他还让我叫他卢修斯,这真是,太美好了!"我们马上就要开始采访,没有明确的问题,主要是由您自己阐述童年,青年和中年的生活。您可以接受吗?"

"当然可以,毕竟我都接受了你们的采访。"管家过来添了一杯茶,他拿起茶杯抿了一口茶,捻了一块蛋糕放在嘴里。"蛋糕是可以吃的,不是摆着看的。"

"那么,卢修斯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当然。"

摄像机开始运动,卢修斯也开始讲述。

"我的童年是在法国的一座小镇上长大的,父亲和和母亲都是贵族家的孩子,结婚完全是因为门当户对,两人并不相爱,所以导致我的童年一直过的都很灰暗,没有亲情的滋润,我最后一次被母亲拥抱是在我六岁的时候,还是因为拍摄家族照片而不得已抱我一下。从那以后我的母亲再也没有触碰过我。"

说完他又拿叉子叉了一小口蛋糕,优雅的要命,也如同传闻中说的他真的嗜甜如命。

他拿手绢轻轻擦了擦嘴角根本不存在的奶油,继续说:"我的父亲就更别说了,他虽然对我严加管教,但也只是希望我不要给他丢脸罢了。于是我的小学,中学都没有朋友,一是我的父亲瞧不起这群孩子,二是我也不会乐意与当时对于我来说知识贫瘠的孩子们交朋友。我始终都是过于高傲了,毕竟我从小的知识教育摆在那里,还有那该死的认为贵族就是高人一等的思想观念,让我吃了不少的亏。本来穷人家的孩子就不喜欢有钱人,我那做作的神态与腔调硬是把我自己遭祸成了最让大家排斥的人。"

"直到我进入高中,"卢修斯的眼睛开始发亮,"我遇见了我这一生中最应该遇见的人。"

"谁?"我把脖子往前伸了伸,迫切的想要知道这个对于这个冷漠淡然的男人来说无比重要的人是谁。

"他叫马特·多诺万。"卢修斯此刻看起来年轻极了,"他是,我曾经的爱人。"

屋子里静极了,没有人敢大声呼吸,大家都注目着卢修斯。

"很难想到吧,我在那么传统的一个家庭里长大居然和一位男士谈恋爱了。"卢修斯低头笑了一下,"我到现在都觉得难以想象,我会与他相爱。我的多诺万先生是个英国人,有着浓密的棕发和好看的棕色眼睛,真可怕,明明是个英国人,头发却那么浓密。个子比我高一点,我一米七八,他一米八二。他的祖父住在法国,父母因工作不能照顾他,便把他送到了他祖父家。他祖父就住在我家对面,碰巧他又跟我一座学校,本来也没有必要认识,但是有一天父亲让我去隔壁家拜访一下,说对面那一家是商人世家,希望我能为他拉拉赞助,他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还是让我去做了。"

"我去敲门,开门的就是他,当时有点诧异,他看起来很高兴。我和他坐下来聊了一整天,就是最俗气的那种,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理想,从柴米油盐聊到星辰大海,他和我太登对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完美的人,当然,这个完美只是对于我来说而已。随后我在高中与他形影不离,那是我交到的第一个朋友,我和他一起吃饭,一起游泳,一起回家,一起参加学校的各种比赛,周末出去写生,暑假出去旅游,寒假就窝在家里喝茶。当时就觉得我这一生的朋友就非他不可了。"

"我和他报了同一所大学,巴黎美术学院。我父母极力反对,他们觉得学这方面就是低人一等,我跟他们说‘我只是给你们撑面子的罢了,免得让外人以为你们心理变态,顺从了你们那么久,我就不能有一次我自己选择的权利吗?’我也没有想到,他们两个那么轻松的就同意我去读美术学院,除了每月打来的零花钱以外,我再也没有收到来自家里的一封信。"

"这也没什么,反正我对他们也没什么感情,很快就放下了。然后呢?我和多诺万先生相爱了。其实也没什么理由,我们本就是好朋友,并且互相爱慕,在一起本就是顺理成章的。哦,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在开学的第一个假期,那是在夏天,镇子里的葡萄酒庄忙着收葡萄,那也是我第一次动手干活,我感觉非常的累,也感觉到非常的快活,因为他在我旁边。他还摘下了一串葡萄作为帮忙收葡萄的奖励送给了我,然后趁着没人的时候偷偷亲了我。葡萄很甜,比我以往吃的到过的都甜。"

"您那时候多大了?" "19岁,那是我的初吻,说实话,那也是我第一次谈恋爱。"卢修斯顺了一下头发,看上去有点儿不好意思。而我却想着那明明是他最开心的时刻,为什么会写令人抑郁的文章。

"后来几年都相安无事,直到毕业那天我和家里摊了牌,我被扫地出门。"卢修斯说的风清云淡,"我和多诺万先生去了英国,后来那段时间我跟他住到伦敦来了,阴雨绵绵的天气让我有点受不住,隔三差五的就染了风寒,可我还是很喜欢这座城市,因为我喜欢看他打伞的样子。我们租了一间房子,我总是站在二楼的落地窗边看他从门口走到街的那边,又从街的那边走回来,手里提着我想要的东西,天上还在刮着风下着雨,但他却风雨无阻。"

"我开始正式写书,他笑我,说我一个美术生毕业之后选择做一个作家真是舍本逐末,我说我乐意,我本来也不是走美术这条道路的人,是他喜欢,而我想跟他在一起,我便去了那个学校。我想你是知道的,我不喜欢走动,那段时间我所谓的朋友就是我的多诺万先生。我所有的事情都是由他打理,他每次出门穿的都是我的衣裳,每次回来后,我都会从我的衣服上发现黏在上面的棕发,是的,他非常喜欢掉头发,不同一般的英国人,他的发量非常的浓密,所以我也并不担心他会秃头。”卢修斯笑的很开心,好像是想到了多诺万先生秃头的模样。"我总是捻着他的头发,对他数落几句,但心里还是很开心,因为衣服上有他的气息。"

接下来他安静了很久。我忍不住问了一句"那后来呢?"

"他走了。"卢修斯的声音很平静,"他母亲不接受这种感情,希望他能与一位女士结婚并正常生活,他拼了命的为我极力反对,他的母亲与他外婆以命要挟,那天晚上他跪在我面前,说他这辈子对不起我,他牵着我的手碰到他的脸,他说他这辈子都想与我在一起,可是他不能那么自私的就让他母亲死去。我把他牵起来,说睡觉吧,明天早上你得在我还没醒来的时候就买票离开呢。他抱我抱的太用力了,我很疼,非常的疼。"

卢修斯又吃了一口蛋糕,抿了一口茶,过了一会儿才开始继续说:"他第二天走的时候,我没敢告诉他我去看了他。当时的火车还是蒸汽的,车站里一阵一阵的烟雾朦胧了我的眼,我看不真切,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他没有告诉过我他要去哪里,离开了伦敦,我再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是他心系了多年的地方。我跑遍了整个车站,轮在最后一分钟,我在从我身边飞驰而过的列车上看到了他的脸,他没有看到我。列车很快就出站了,留下的是一轮一轮的蒸汽,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在现实中见过他。我开始疯狂的创作,将我心里的不满与悲愤全部发泄到书页里。那么多年过去了,而我感觉只是一瞬间而已,直到我的老管家死去,我用颤抖的手指摸到我皱纹漫步的脸和杂乱不堪的长发,我才意识到,我老了。"

剩下的卢修斯闭口不谈,说约定下周同一时间再说,一些当年的日记,照片和信会由管家整理好一并送过来给我,我也没有多说什么,便带着两个助理离开了。

世事无常,卢修斯,在周末的凌晨里,安然睡去,再也没有醒来。我去了卢修斯家里,管家告诉我:"先生自始至终都觉得非他不可。"随后告诉我葬礼在下周三举行,结束了之后来拿之前的东西就可以了。我向管家到了别,心中的苦涩呼之欲出。

其实后来我在采访结束之后就去找过多诺万先生的家里人,原来多诺万先生在57岁那年就因心脏病去世了,而卢修斯并不知道这件事情。

在卢修斯葬礼结束当天,我回到卢修斯的公寓准备和管家一起帮他收拾遗物,看见门口站了一个棕色短发的青年踌躇不前,我走上前去问他:"您好,请问您在这里干什么?"棕发青年抬头看向我,有点紧张,语速很快:"您,您好,请问这里是不是有一位叫做卢修斯·雷恩哈特的先生?"我感到有些惊讶,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卢修斯住在这里,翻来覆去也就一只手都数的出来。"很抱歉,雷恩哈特先生在上周末去世了,今天刚刚举行完葬礼。请问您是?" "马特,先生,叫我马特就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名字的原因吧,我又紧接着问他的年龄。"先生,我今年21了,从法国的巴黎美术学院毕业,现在属于无业游民状态。"男孩儿青涩的朝我笑了笑,我感觉有点恍惚,请他进门喝了杯茶,直到快天黑他才离去。

马特说他梦里有个年轻金发男人对他说:你过来看我一眼,看我一眼就好。马特歪头想了想,"是上周末凌晨的时候,他的表情可怜极了,我本来没有想来的,但是我实在念的急,我感觉我太熟悉他了,来看一眼,结果这位先生去世了,我感到很惋惜。"

我有些说不出话来,憋了半天只能起身送他出去。

我想不到,世界上会有这样子的巧合。但我又能说什么呢,物是人非罢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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